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城市,扣除標準為1500元/月;
(二)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1100元/月;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含)的城市,扣除標準為800元/月。
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們將迎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為提升辦稅效率和辦理體驗,稅務部門推出了預約辦稅服務。
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們將迎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關系到每個人的“錢袋子”,今年稅務部門提供了哪些便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