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決策部署,細化量化實化省政府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的相關政策措施,加快提振市場信心、穩定發展預期,3月4日,彭市人民政府制定出臺2023年一號文件:
支持企業轉型升級
安排市級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5億元,支持我市高端裝備、船舶海工、高端紡織、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等五大重點產業集群和新能源、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
落實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貸款貼息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2.5個百分點的貼息、期限2年。實施支持制造業、服務業、社會服務領域和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更新改造設備優化政策,支持市場化的社會投資特別是民間投資項目建設,引導資金投向科技創新、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
對新認定為國家、省級重大裝備(首臺套)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含軟件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
支持服務業提質增效
支持跨國公司在我市設立區域總部和功能性機構,。支持央企在設立綜合型總部和功能型總部,對經認定的總部企業給予落戶獎勵、辦公用房保障等支持。
對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游、零售、倉儲行業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暫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其他行業納稅人生產經營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持續支持重大產業項目投資,對總投資5億元及以上且固定資產(土地除外)投資占總投資比例不低于80%的新開工項目,按新設備購置額的15%補助,其中對經認定的新能源產業項目按25%、其他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按20%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1億元。
加大省市重大項目建設推進力度,實施項目環評承諾制審批。推行工業用地“標準地+雙信地+定制地”供應模式,探索采用不可撤銷、無條件見索即付保函等方式繳納競買保證金。推行工業用地采用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和彈性出讓等供應方式,鼓勵國有企業盤活利用存量土地。
強化省市重大項目建設要素保障,優先保障用地需求。對符合條件的省重大項目排污總量指標不足部分,可按程序申請省、市儲備庫儲備的排污總量指標予以解決。實施海域使用前置審查服務,完善規劃承諾制項目用海報批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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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圖 | 本人原創繪制
排版 | 135編輯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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