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由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于1983年確定。
霸王條款、信息泄露都是常見的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那么作為消費者,有哪些是需要注意的呢?一起來看。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享有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
商場的“最終解釋權”并不是一種真正意義上的權利,它不受法律保護。從合同解釋理論上看,對合同的理解不等于對合同的解釋,更不等于對合同享有解釋權。
按照我國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商品服務合同所遵循的普遍慣例,除特殊商品和服務外,經營者均應當承擔包換、包退等責任。原、被告之間約定的服務,不屬于特殊商品和服務,雖然合同中未予明示,但也應遵循這一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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