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稅務總局
自2023年3月1日起
開始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
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辦理年度匯算的原因: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幫助納稅人順利規范完成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可享受的稅前扣除,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
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匯算期結束后未足額補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將依法加收滯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
納稅人因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匯算多退或少繳稅款的,納稅人主動或經稅務機關提醒后及時改正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
增加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個人養老金等可以在匯算中予以扣除的規定。
在維持預約辦稅起始時間(2月16日)基礎上,將預約結束時間延長至3月20日。
新增了對生活負擔較重的納稅人優先退稅的規定。
推出個人養老金稅前扣除智能掃碼填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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