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Y
世界知識產權日,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于2001年4月26日設立,并決定從2001年起將每年的4月26日定為"世界知識產權日",目的是在世界范圍內樹立尊重知識、崇尚科學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營造鼓勵知識創新的法律環境。
知識產權是指人類智力勞動產生的智力勞動成果所有權。它是依照各國法律賦予符合條件的著作者、發明者或成果擁有者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權利,一般認為它包括版權(著作權)和工業產權。
版權(著作權)是指創作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對其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的總稱;
工業產權則是指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商標、服務標記、廠商名稱、貨源名稱或原產地名稱等在內的權利人享有的獨占性權利。
即指國家通過立法賦予民事主體對其知識財產和相關的精神利益享有知識產權,并予以法律拘束力的一種保護。
即指國家行政機關對當事人某些比較嚴重違反知識產權法律的行為予以行政處罰,以及對某些知識產權向權利人予以授權等的行政行為。
知識產權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的自我救濟。知識產權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通過設立專門從事知識產權法律或管理事務的部門,制定知識產權戰略,確定如何保護知識產權和避免對他人侵權的一系列具體措施與手段。
知識產權主要被分為兩大類:
著作權也稱版權、文學產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利和精神權利的總稱;
也稱產業產權,是指工業、商業、農業、林業和其他產業中具有實用經濟意義的一種無形財產權,主要包括專利權與商標權。
總的來說,知識產權是指智力創造成果中的發明、文學和藝術作品、外觀設計、商業中使用的符號、名稱和形象等等。在法律上,知識產權受專利、版權和商標等的保護,這讓人們能夠從其發明或創造中獲得承認,或得到經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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