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費者權益日”是對消費者進行教育,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并且處理消費者投訴,幫助消費者挽回損失。
在世界范圍內協助并積極推動各國消費者組織及政府努力做好保護消費者利益工作;促進對消費服務進行比較、試驗的國際合作;
促進消費信息、消費教育和保護消費者方面的其它各種國際合作;收集、交流各國保護消費者法規及慣例。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
與商家溝通:如果消費者買了有問題的商品,可以先與商家協商解決。
如果消費者與商家溝通以后,問題得不到解決,就可以撥打12315投訴電話。
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消費者可以向當地的工商部門或質檢部門反應自己遇到的難題。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于1983年確定,目的在于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范圍內得到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范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315消費者權益日”是國際性的,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并且處理消費者投訴,幫助消費者挽回損失。
撥打12315投訴電話:如果消費者與商家溝通以后,問題得不到解決,就可以撥打12315投訴電話。
“三包”有效期為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商品。
1983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確定每年的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這是基于美國前總統約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國國會發表了《關于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特別咨文》。
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費者的“四項權利”,即∶有權獲得安全保障;有權獲得正確資料;有權自由決定選擇;有權提出消費意見。
建立了全美的消費者聯盟。第二次世界大戰后,各種反映消費者利益和要求的組織,在一些發達國家相繼出現。
國際消費者協會把每年的3月15日定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費者及有關組織都要舉行各種活動,推動保護消費者權益運動進一步發展。
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確定每年的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文案|135AI寫作,使用請替換
圖片|135攝影圖(ID:52532),使用請替換
貼紙|筆格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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