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國家憲法日”,是一個重要的儀式,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的理念。
2019年12月1日,由中宣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舉辦的全國“憲法宣傳周”活動主場活動在北京、上海兩地同時啟動,標志著今年的“憲法宣傳周”正式拉開帷幕。從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在全國部署開展以“弘揚憲法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為主題的“憲法宣傳周”活動,這也是我國第二次開展“憲法宣傳周”活動。
設立國家憲法日,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更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
設立國家憲法日,也是讓憲法思維內化于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權力屬于人民,權力服從憲法。公職人員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于人民之上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